法律分析:可以遷回。只要符合遷入原戶籍地的條件,就可以遷回。但是,如果遷出后,已經不符合遷入原戶籍地的條件,則不可以遷回。所以,戶口遷回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F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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