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保異地報銷條件:
1.已辦理異地安置、探親、駐外工作學習等外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現金的情形。
2.省級參保人員經備案同意轉北京、上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現金的情形。
二、醫保異地報銷所需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藥店正規發票(國稅局財政部監制并在發票上列出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門診收據;
3、患者本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
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賬號需要開戶行名稱)。
三、醫保異地報銷流程:
1.費用申報單位、個人提交相關報銷材料。
2.受理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材料齊全的由初審人員進行費用審核、錄入、結算并打印《省級單位醫療費用報銷單》;不全的及時告知需補全的材料;
4.復審人員進行費用復審,打印《省級單位職工外診、急診結算憑證》后轉入財務支付。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醫療保險條例》第五條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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