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把外匯存放在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通過非法途徑手段轉移到境外,侵犯了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就構成了逃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知道,逃匯罪主要有下面幾個量刑幅度:
第一,由于逃匯罪屬于單位犯罪,所以實行雙罰制,對單位以及直接負責人員同時進行處罰。這個罪的基本刑為: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如果逃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的犯罪情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罰金數額為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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