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應當向公司說明該情況,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資。如果公司拒絕,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