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匯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對于犯逃匯罪的單位,依法應當判處逃匯數額的5%以上30%以下的罰金,并且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的直接負責人判處拘役或者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對于犯逃匯罪數額巨大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依法應當判處逃匯總額5%以上30%以下的罰金,并且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判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逃匯罪是指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在境外,或者是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入境外,且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的主體只能是單位、企業或者是其他單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條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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