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在工作日按汽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對應,對應規則為:
星期一:1和6錯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錯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錯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錯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錯峰通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