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通常誰在安置協議上簽名,那產權證明上也是他的名字,那意味著房子也是他的。安置的相關協議是拆遷方和被拆遷方、房屋租客,在拆遷補償安置中所制定的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由于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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