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殺人案。故意殺人的;打砸搶致人死亡的。2、傷害案。流氓傷害他人的;行兇報復致人重傷的;打砸搶致人傷殘的。3、搶劫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因打砸搶毀壞財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比嗣駲z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什么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共有12個罪名。
(2)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修訂后的刑法已將瀆職罪的主體修改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共有36個罪名。涉稅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案由檢察院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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