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離婚后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能在探望孩子的期限內提起訴訟,并且如申請法院執行,則需在執行前滿3年。如果向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對方不讓探望孩子的證據材料。在法院立案庭立案后,需要補充材料并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質證、辯論。另外,離婚后不讓看孩子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助行使探望權的義務。
法律分析
在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得在探望孩子的期限內提起訴訟,并且如申請法院執行,則需在執行前滿3年。
2、向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起訴時準備好起訴狀,和對方不讓探望孩子的證據材料。
3、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補充材料,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質證、辯論。
二、離婚后不讓看孩子能否要回撫養權
離婚后不讓看孩子能要回撫養權。撫養權的規定:
1、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讓另一方看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助行使探望權的義務。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拓展延伸
對方不讓看孩子可以起訴嗎
對方不讓看孩子可以起訴。如果撫養的一方阻擾享有探視權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的權利,另一方不得阻礙。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權達成協議或者法院就探望權做出判決的情況下,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讓見孩子、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離婚之后對方不讓看孩子應該怎么辦
離婚后有撫養權的一方不讓見孩子的,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行使探望權。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和裁定后,當事人拒不執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所以,一方不履行協助的義務的,另一方有權起訴處理。
結語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后若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讓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助行使探望權的義務。在訴訟過程中,需準備好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并在開庭時質證、辯論。若判決結果不利于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則有望要回撫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六章 政府保護 第九十五條 民政部門進行收養評估后,可以依法將其長期監護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收養。收養關系成立后,民政部門與未成年人的監護關系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七章 司法保護 第一百零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嚴重侵犯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撤銷監護人資格。
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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