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故意殺人罪,就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生命權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無論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無論殺人行為處于故意犯罪的準備、未遂、中止等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其中,14歲末滿16歲的自然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十四歲以下十八歲以下需要對故意殺人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不適用死刑,一般在十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之間量刑,根據情節也可以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判處。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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