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安置房贈與協議可以辦理公證。贈與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贈與財產給與公證的法律程序。贈與人贈與的房屋必須是贈與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簽訂贈與合同必須是出于自愿,必須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