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時,成年子女沒有分房子的權利。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則由法院判決。判決原則是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沒有權利參與分割。
法律分析
父母離婚的成年子女沒有權利分房子。夫妻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沒有權利參與其分割。在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未能達成,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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