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寫你名字的房產,是你的,不用分了。
寫你父親名字的房產,如果這房產是在你父親和繼母婚姻期間所得的,那算人同財產,一半是她的,另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
你父親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你父親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繼承。如果你爺爺奶奶已不在世,那就是你繼母和你來繼承了。
其他的財產分配原則也是如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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