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案和立案沒有區別。收案就是案件的受理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等起訴材料,按管轄范圍審查后,決定作為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立案就是正式立案作為案件處理的意思,立案一般在受理之后,不可能在受理之前,如果立案比較快的話,也可能受理和立案的日期就是同一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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