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戶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一、離婚什么情況下不需要30天冷靜期
《民法典》規定了夫妻協議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2021年開始,增加了30天離婚冷靜期:雙方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同時,離婚冷靜期結束后,雙方需要在30日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錯過時間,就認定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訴訟離婚的沒有此規定。
二、民法典下婚姻冷靜期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婚姻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離婚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上述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必須經過離婚冷靜期。
三、自愿協議離婚有哪些法定程序
自愿協議離婚的法定程序,具體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協商;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離婚登記申請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和發證,30天后,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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