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如下:
1、入住率達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業交付滿2年,并且入住率超過30%的;
3、首批物業交付滿3年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程序如下:
一、由建設單位或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五個以上業主聯名向所在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所在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指導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
三、籌備組負責起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公示7日,廣泛征求業主意見。
四、籌備組負責確認業主身份及其在首屆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并將結果告知全體業主。
五、籌備組負責審查業主委員會侯選人的資格,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可采用自薦、業主聯名推薦、籌備組商議等方式產生。侯選人確認后必須公示7日,廣泛征求業主意見。業主認為有必要補充推薦候選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聯名提出符合條件的侯選人,名單必須在業主大會召開七天前提交籌備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籌備組應當在三個月內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的召開必須提前15日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大會地點、會議程序、需要業主投票表決的事項。
七、籌備組應當事先將業主大會的內容和召開方式告知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I備組必須保管好籌備業主大會的所有檔案、資料。
八、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之日起3日內召開業主委員會委員會議,推薦產生業主委員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名單必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7日,并在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物業所在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備案。書面申請包括成立過程和備案理由。同時,將選舉結果告知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業主委員會在自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備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職責。
十、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備案后,出具《xx市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表》和《刻章證明》。
十一、業主委員會憑《xx市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表》和《刻章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刻章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第九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條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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