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惡意取得的債權不能抵消。根據《破產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镀髽I破產法》第四十條規定,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債務的,不得抵銷: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一、哪些主體可提出破產申請?
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債權人、債務人可以提出破產申請?!镀飘a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二、公司破產重組流程
首先,企業出現了《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債權人和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
其次,法院受理后會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并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再次,債務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以及法院批準后正式進入《重整計劃》的執行程序;
最后,《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執行完畢,公司恢復良好狀態的,重整程序結束,公司恢復正常運行。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規定,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條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不得抵銷: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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