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初至十二月底。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嬰幼兒照護等七項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分為6項,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申報流程為下載個稅APP,注冊登錄后,首頁選擇需要填報的扣除內容,按規定提交材料申請辦理即可。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
第九條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鄢?,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并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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