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設立條件:一、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并以投資作為臘廳談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二、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三、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核定經營范圍時,對其投資的范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伏耐。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輪碰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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