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構成開設賭場罪,如果判處的刑罰在三年以下,追訴期是5年,判處的刑罰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時,追訴期則為10年。開設賭場賭博的行為構成賭博罪,最高的法定刑為十年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最長的追訴時效為十年。所以,自開設賭場的行為實施起,十年后不再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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