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被害人不告也要坐牢。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殺人未遂屬于公訴案件,是否起訴不由被害人決定,屬于公安主動偵查的情形。如果能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可依法從輕處罰。法律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故意殺人未遂的案件,一般不判處死刑,但是具體如何處罰,要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進行審判。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公訴案件,受害人不起訴的,檢察院仍會提起公訴,對被告人沒有影響,如果有被害人諒解書的,才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如果被害人不起訴,就不會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一、故意殺人未遂怎么認定
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于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未遂有很多種,包括:
(1)對象不能犯:比如A預謀殺B,深夜看見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過去,發現原來是枕頭。這時被逮到了。這叫故意殺人未遂,屬于對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達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與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屬于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還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認為扎個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聽扎小人詛咒B,這種情況就不屬于犯罪。
(3)客觀不能犯:就是客觀方面讓你達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殺死B但是B穿了防彈背心,A用盡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這也屬于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4)主觀認識錯誤:如A開車撞死B,從B身上壓過去還下來摸了下確定B已經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過發現B把他帶到醫院又救活了,也屬于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二、故意殺人未遂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于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故意殺人未遂認定的核心是認定是否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導致犯罪未得逞,而意志以外的因素有很多表現形態,不同表現形態對未遂的認定存在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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