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證明丟失補辦流程
(一)由當事人或其監護人持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原簽發機構提出補辦要求。原簽發機構根據原簽發信息審核《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
(二)對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原簽發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于7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后的《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交由申請人到市婦幼保健中心進行補證,并登記在案。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補證機構查驗《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核對新生兒父母、子女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于7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已報戶口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補發的證件應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并做好登記。原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同時作廢。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予補發。
凡《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中有特殊情況的,應逐級上報,并于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書面告知當事人或其監護人。
出生證明丟失補辦必須的證件
1.兒童父母親所在單位或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出具夫妻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育的證明。
2.兒童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
3.在現管轄派出所所領取出生醫學情況證明(補證用)并回遠接生醫院(衛生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經產科主任和單位領導審核后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和單位公章。
4.擬申報地派出所出具嬰兒已申報或尚未申報戶口的證明。
二、出生證明補辦時間
據了解是15個工作日。
《出生醫學證明》作為“人生第一證”,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態、血親關系,是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接受保健服務的醫學依據和憑證,為孩子辦醫療保險、入學手續或申請移民和繼承財產時都要用到。
“市民一定要妥善保存《出生醫學證明》明,遺失后補辦不僅需要提供多項材料,還得登報聲明原《出生醫學證明》作廢?!笔行l生局婦幼科的鄭主任隨后向記者介紹了《出生醫學證明》補辦流程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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