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結婚幾年都不會成為共同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并不受結婚時間的影響而產生變化。但男女雙方采用書面形式約定,該婚前財產屬于共同所有的,自合同依法生效之時,該婚前財產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房是男方的名字離婚后怎么分配
婚房是男方的名字,離婚后分配由雙方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如果該房產是雙方婚后購買的,則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只寫了男方名字,也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首先由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決,法院一般會判決均等分割。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只寫了男方名字,則屬于男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而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房屋屬于支付首付款方,但是該方需要補償另一方。
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可約定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彩禮算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無約定的,結婚的彩禮應當屬于個人財產。
彩禮一般是男方在結婚前給女方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男女雙方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看出,彩禮是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應當屬于個人財產,從而彩禮應當算個人財產,但是男女雙方約定彩禮為共同所有的,結婚的財產就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結婚的彩禮一般是屬于個人財產,男女雙方有約定的,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前協議屬于公平嗎?
婚前協議有公平性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依法生效。而公平性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之一。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