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從犯的量刑,我國法律規定,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相較于主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量刑還要根據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的表現,綜合考慮。
《刑法》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缎谭ā返诙邨l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缎谭ā返诙藯l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