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公證后的撤銷條件及期限。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贈與合同公證后一般不能撤銷,除非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不履行扶養義務或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贈與人需在發現或應當發現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贈與合同公證前的撤銷權可在財產權轉移前行使。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以上規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贈與合同公證后要如何撤銷
贈與合同公證后一般不能申請撤銷,如果想撤銷必須是在受贈人存在下列情況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撤銷,而且需要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二、贈與合同公證后可以撤銷嗎
贈與合同公證后不可以隨意撤銷,但是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三、贈與合同公證后能撤銷嗎
贈與合同公證后不可以隨意撤銷,但是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結語
根據以上內容,贈與合同公證后的撤銷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贈與人只有在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不履行扶養義務或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撤銷贈與。贈與人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贈與合同公證后的撤銷權是有一定限制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條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百三十四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權 第四百四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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