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要注意什么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義購買子女的婚房,并且同意子女居住,那么該套房屋的所有權是歸購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買房,那么就需要確定該套房產是否是贈與給子女夫妻雙方二人,如果要贈與夫妻雙方那么就應當做出聲明,表示該套房產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將房產贈與自己的子女,則不需要做出聲明。
最后,再為子女購買婚房時需要考慮該套房產對夫妻間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間或夫妻與父母之間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為子女購房時應該和子女們商量好,避免出現家庭不和。
三、離婚后一方父母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婚房的情況不同,離婚后的處理辦法也不盡一樣,下面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五種離婚后對父母買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額購買的,并且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離婚時房產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擁有的個人財產。其實這個判定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父母為子女買房就是為了讓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后的財產,但是也是出資方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現這種情況下,一般可以認為是出資方父母將房產贈與夫妻二人的,這時房產是屬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該套房產應該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出資方父母婚后出資方父母買的房子只是單獨贈與自己子女的,否則都將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三)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后父母雙方共同出資為孩子買房的現象十分常見,而且離婚時房產判定的爭議也比較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父母雙方共同購買的房產應該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來享有房子的所有權,那么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應該根據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來制定。
(四)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的房子。
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買的房,且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話,那么該套房產則被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來進行分割。當然,如果雙方針對房產有其他的約定,則按雙方的約定來處理房產。
(五)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
如果是上述這種情況的話,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自己子女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房產則會被認定夫妻的共同財產。
四、《民法典》中的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該內容由 馬國英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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