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退休后返聘的,用人單位不需要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前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而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之間為勞務關系。
一、買了工傷保險后能買意外保險嗎
買了工傷保險后能買意外保險,雙方并不沖突。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勞動者不繳納。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二、如何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
如果用人單位要繳納工傷保險費,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來繳納,職工不繳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
三、個人繳納工傷保險嗎
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