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出資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股東轉讓股權有缺陷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資有缺陷為由認定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股東轉讓股權時隱瞞缺陷出資事實的,受讓人可以以欺詐為由要求撤銷股權轉讓合同。
缺陷投資股東轉讓股權后,缺陷投資的民事責任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承擔。
轉讓人或者受讓人不得以內部責任約定對抗公司和債權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