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一個月內辦理戶口本及落戶所需手續,包括上戶口時間、出生證明、計劃生育手冊、父母戶口簿等材料,若超過一年需到派出所申報,并進行重名查詢。
法律分析
新生兒一個月內辦理戶口本,落戶口需要的手續如下:
1、要注意上戶口的時間,一般在出生30天以內,其父母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進行戶口的申報;
2、要帶醫院開的出生證明,若需要更改寶寶名字的,要等落戶成功之后方可申請更改,若父母分屬不同民族的,落戶之前要弄清楚;
3、要攜帶計劃生育手冊或生育證;
4、要攜帶寶寶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若父母雙方都是集體戶口的,并沒有房子的,那就要落到集體戶籍中,但需要出示無房證明;
5、若是因為特別原因,沒有及時給寶寶上戶口,而是耽擱一年以上的人群,要到當地派出所進行申報;
6、當地公安局要進行重名查詢服務。
新嬰兒上戶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
4、凡是婚內新生兒申報戶口超過出生時間一年的,除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出具嬰兒母親生產時所在醫院分娩證明或者病例檔案復印件。
拓展延伸
新生兒戶口本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新生兒戶口本是為了確保新生兒在法律上享有公民身份和權益而辦理的重要手續。辦理新生兒戶口本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首先,父母需攜帶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其次,填寫相關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然后,等待派出所進行審核和核實;最后,領取新生兒戶口本。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注意準確填寫資料、提供真實證明材料,并按要求繳納相關費用。此外,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具體的要求和注意事項,建議在辦理前與當地派出所咨詢或查詢相關信息。辦理新生兒戶口本是確保孩子合法權益的重要步驟,希望家長們能夠及時辦理并妥善保管戶口本。
結語
新生兒戶口本是保障其法律身份和權益的重要手續。辦理流程包括提交相關材料、等待審核和核實,最后領取戶口本。辦理前需準確填寫資料、提供真實證明材料,并繳納費用。請家長們及時辦理并妥善保管戶口本,確保孩子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