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貸款還是要還的。如果死亡債務人有遺留合法財產的,由債務人合法的財產清償債務。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一、網貸借款人死了怎么辦
網貸借款人死了由擔保人和繼承人在繼承的的財產范圍內承擔,如果貸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財產也應該承擔。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被繼承人的債務如何承擔
1、繼承人需要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前提是以接受繼承為原則。且《民法典》明確規定,這里的債務僅限于合法債務。繼承人只有在接受繼承時,才負有清償義務。這是權利義務相一致的體現。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明確規定了限定繼承為原則,即被繼承人需要償還的債務以繼承的實際遺產為限,超出繼承部分的債務可以不用償還,但是被繼承人自愿清償的除外。
3、如果有多個被繼承人,雖然我國沒有明確規定,各個被繼承人需要對繼承人生前債務承擔何種責任,但是在被繼承人的遺產分割之前,屬于各個繼承人共同共有,因此各個繼承人對該合法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對繼承人保留必留份原則。如果有些繼承人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一定份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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