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快速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頭警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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