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拖欠物業費一般不影響過戶。所欠的物業費從法律上講,與房產買受人無關,買方沒有義務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業費。買方購房后與物業公司建立新的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只對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費承擔繳納義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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