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業費的房產可以過戶。對于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可以由居委會、村委會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調解;或者物業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業主交納拖欠的物業費。業主不交物業費,暫時是不能賣房的,在賣房之前需要將所欠的物業費補齊才可以對外買賣的。
以下情況下可以不繳納物業費:
1、物業公司拒絕協助業主為房屋開通用水用電;
2、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未續約,物業公司拒絕移交物業管理權;
3、物業公司對安全隱患采取放任態度;
4、物業公司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
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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