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執行債務人。 2.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 債務人財產 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 承擔保證責任 ; 連帶責任保證 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 債務履行期屆滿 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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