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煤氣罐是液化氣體,極其易燃易爆,屬于危險化學品。如果證明損害是因為受害者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不承擔責任;如果是不是受害者造成的。責任理應由煤氣罐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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