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可以用決定不起訴而結案。具體情況如下:
1、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期間,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或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如果補充偵查后仍是證據不足,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
3、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案子就算了結了。
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步驟大致如下:
1、審查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起訴的案件;
2、如果證據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補充材料或者補充偵查;
3、對審查的案件,根據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4、案件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5、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案件后,可能就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間的時間有:
1、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3、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綜上所述,檢察院可以用決定不起訴而結案。具體情況有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期間,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或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補充偵查后仍是證據不足,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案子就算了結了。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間的時間有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等。
一、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需要多久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需要1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2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依法不追訴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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