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輕傷的,打人者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在民事賠償方面,打人者應該根據雙方在糾紛中各自所負的責任來賠償,主要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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