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休完產假不想去上班能直接辭職,但是不能離職,因為法律規定,勞動者單方面辭職的要提起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因此要通知單位后三十天后才能辦理離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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