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
法律上明確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即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經存在的屬于公民的合法財產。
而死亡賠償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
死亡賠償金并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所以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
根據2021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遺產不包括死亡賠償金。遺產是繼承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移給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痹撍痉ń忉尩?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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