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輕傷可以要求民事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因犯罪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還應當根據情況判處經濟損失賠償。根據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以上賠償外,還包括殘疾賠償、殘疾輔助設備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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