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職后是不能領生育津貼的,必須持續交納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即使出現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情況,用人單位也不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