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農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體所有制,個人是無權取得所有權的,因此不可以被繼承。但是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是可以繼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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