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金由誰支付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基金是國家為實施工傷保險制度,通過法定程序建立起來的專項資金,主要由參保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于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
工傷死亡賠償金支付的三種方式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3、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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