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需要進行鑒定的,鑒定的期限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鑒定機構協商確定,但最長期限不超過60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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