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疫情期間在酒店退款,如果合同內有關于退款的約定,優先考慮合同約定;如果沒有,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如果構成“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可以予以主張,要求解除或者變更合同。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訂票平臺、酒店方的一些規定或改簽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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