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著作權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一、民法典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時效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時效規定是三年。侵權行為屬于民事糾紛,如果是民事糾紛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知識侵權追訴期是
知識侵權追訴期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知識產權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當事人提起訴訟的,另一方當事人享有抗辯權。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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