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要求:
1、《中醫診所備案信息表》;
2、中醫診所主要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明、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3、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名錄、有效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件;
4、中醫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5、醫療廢物處理方案、診所周邊環境情況說明;
6、消防應急預案;
7、企業(個人)信用承諾表。
法律依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自中醫診所備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對備案的中醫診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實,并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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