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具體的交稅細則如下:
1、大城市所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在1.5元至30元之間。
2、中等城市所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在1.2元至24元之間。
3、小城市所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在0.9元至18元之間。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所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在0.6元至12元之間。
什么是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指的是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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