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所有債權人承擔債務。依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責任以投資額為限。如果你沒有虛假出資、欠繳出資、抽逃注冊資本、轉移公司財產等行為,就不必以其他財產來償還公司債務。按照破產程序,應當通知并公告債權人登記債權。公司一般財產(非抵押物)處置所得順序扣除破產費用、員工工資和安置費用、稅金后不足償付全部債務時由一般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償還債務有剩余由全體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記的債權可以不再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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