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房屋屬于被申請人的,即使沒有房產證也可以申請保全的,法院保全房屋后要告知被申請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但提供了具體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因此,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如沒有房產證但可以提供其他房屋信息線索的,如已經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或者通過房產管理部門查詢到的其他房屋信息線索,則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對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
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但提供了具體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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